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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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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医发〔2021〕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落实《九项准则》的主体责任把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落实“管行业必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要结合当地实际,着重细化《九项准则》的各项要求,确保标准清晰、措施可行、惩处得当、针对性强。

二、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和医保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九项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认识新时代学习《九项准则》的重要意义,明确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自九项准则下达之日起,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每一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将九项准则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奠定好《九项准则》执行实施的工作基础

三、切实加强督查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和医保部门要依据九项准则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医保检查等工作安排,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完善落实《九项准则》的院内规范,及时发现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要求的行为。重视社会监督,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有关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

四、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医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查处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有关部门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典型案例要定期通报。

五、强化刚性约束考核

各地要将医疗机构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评审评价、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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