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表格申请双通道药品使用情况,请注意一下内容:1.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双通道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参保患者各持一份。2.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3.双通道医疗机构、双通道责任医师和参保群众盖章签字视作承诺备案材料真实,备案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欺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申报人或委托人将本表及申报材料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办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的通知(九医保发〔2021〕11号).pdf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