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临床相关科室执行最新《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原《意外伤害调查表》作废。
江西省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保待遇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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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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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离休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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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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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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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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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情况(由参保人或家属如实详细填写意外伤害发生时间、地点及原因,可另附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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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人: |
(与参保人关系为:年 月 |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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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一、□1、本次意外伤害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无第三方责任。□2、本次意外伤害存在第三方责任。 二、本人承诺本次意外伤害所填备案表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伪造等行为,且 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次意外伤害非工伤事故。
承诺人: (与参保人关系: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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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机构)核实意见:□经核实,不存在第三方责任,可直接结算 □经核实,存在第三方责任,不予直接结算 □暂时无法完成核实,不予直接结算
经办人: (经办机构业务章) 年 月 日 | ||||
注: 1、本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为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权益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请如实填写。
3、不予直接结算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符合医保支付政策,按参保地零星报销相关规 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