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接江西省卫健委通知,省卫健委联合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设立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省红十字基金会专项)(以下简称“红十字基金项目”),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红十字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指南详见附件 1)。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红十字基金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具备相关的研究经历、良好的信誉,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红十字基金项目研究。
2.项目负责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 1 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者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的在职在岗人员。
4.项目负责人每年限申报1个我委科研项目,参与不超过2个我委科研项目。已承担我委科研项目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卫健委科技计划项目已获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红十字基金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及科研诚信准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负责人 3 年内申报我委科研项目的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良好的科学研究场所和仪器设备,能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必要的科研时间,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并落实至少1:1配套经费保障。
2.项目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负主体责任,应加强科研诚信、科研伦理审查和监管,建立科研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既往承担项目真实情况审核。
3.每个申报单位在每个指南方向限申报3项。
二、申报流程
红十字基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具体如下:
(一)在线填报。自本文印发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可使用本人账号登录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管理系统”(jxky.wsglw.net)进行填报。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由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各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
(二)时间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0月9日24时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坚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链条管理,引导科研人员规范开展科研合作,明确风险边界,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科研诚信、医学伦理等隐患,确保不会造成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风险。
(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红十字基金项目,应遵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伦理规范,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三)严格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术规范,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坚守诚信底线,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临床研究项目在医疗卫生机构立项审核通过时,临床研究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上传。若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方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要求重新论证研究方案。
(五)涉及生物安全的研究内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相关规定。
(六)涉及人工智能的红十字基金项目应遵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国家相关规定的伦理要求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伦理规范。
(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红十字基金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红十字基金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应严格遵守《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6 号)的相关要求规定。
科教科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