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报告批改规范

发布时间:2025-07-14 字号: 字号 字号增大 手机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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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实验报告的项目必须填全,如班级、专业、姓名、学号、日期、指导老师、实验名称、实验室等。

2、老师应掌握每个实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标准。

3、老师应及时收取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在两周内批阅完毕,按时发还学生。

4、批改要认真负责,根据评分标准地给出实验报告成绩,错误之处应予指出,要写出简明的指导意见。

5、实验报告每页都必须体现批改的痕迹,如有错误,批改老师应在报告上标出,如无错误,每一页上必须打“√”。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水笔批改,不得用其它颜色笔批改。

6、在实验报告成绩下面签上批改老师的姓名和批改日期。

7、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记录好学生报告的情况和成绩。

8、对于实验报告字迹潦草、数遍记录混乱的,数据处理没有按规定完成的,实验报告判为不及格。对于实验报告明显属弄虚作假和互相抄袭的,一经发现该实验报告应判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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