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端查看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下,校内单位借用,2万元以下设备须经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主任批准,2-10万元设备须分管院长批准,10万元以上设备及校外单位借用须院长批准。
仪器设备外借审批单.doc
急救中心联系电话: 0792-2180120 0792-2180318
导诊预约电话: 0792-2180100 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57号
社会科(投诉办)联系电话:0792-2180553